隨著人們對環境污染認識的加深,環境機構備受關注,但是一些環評機構疏于管理,把關不嚴,環評文件編制質量較差,甚至弄虛作假,引發了群眾的不滿。日前,環保部通報部分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和人員處理意見,整治環評行業不正之風。專家認為環評過程缺乏公眾監督,因此,應當大力鼓勵當地公眾、民間環保組織和環保志愿者參與到一些建設項目的前期論證中。
我國環評機構日益增多 把關不嚴弄虛作假成風
環評機構負責編制建設項目的環評報告,環評報告全稱為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是項目建設前進行的、對于項目建成后環境影響程度的預先評估。我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由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的機構編制。
據環保部數據中心的今年年初的公開數據,全國共有環評機構1170家,其中甲級機構189家、乙級機構981家。甲級機構的資質高于乙級機構,可以在資質證書規定的評價范圍之內,承擔各種級別的環評報告的編制工作,而乙級機構只能編制省級以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審批的環評報告。
環保部稱,目前,一些環評機構疏于管理,把關不嚴,環評文件編制質量較差,甚至弄虛作假;有些環評機構借用外單位人員作為環評專職人員,超越資質范圍從業,甚至出借資質。
環保部通報部分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和人員處理意見
環境保護部近日通報部分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和人員處理意見,對存在違法行為的34家環評機構分別予以取消資質、限期整改、警告等處分。限期整改的24家環評機構在整改期間不得承擔環評工作。
通報指出,因在資質申請中涉嫌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借用外單位人員作為環評專職技術人員,以欺騙手段取得資質,或超越評價范圍提供環評技術服務,擬對山西運環環境管理咨詢有限公司、梅州市環境科學研究所、河北潔慧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重慶市南川區環境科學研究所、重慶市潤谷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蘇州高新區蘇新環境科研技術中心、玉林市環保科學研究所、青島大學8家環評機構予以取消資質,并將依法履行行政處罰程序。
因在抽查中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人員材料,或環評專職技術人員情況發生較大變化未及時報告,或環評文件編制質量較差且未按要求承擔環評工作,遼陽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山東省煤田地質規劃勘察研究院、寧夏回族自治區石油化工環境科學研究院(有限公司)、東營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蘇州新視野環境工程有限公司、江蘇久力環境工程有限公司6家環評機構被環境保護部責令限期整改12個月。
因環評文件編制質量較差,且對2012年環評機構專項執法檢查提出的整改要求落實不到位,松遼流域水資源保護局松遼水環境科學研究所、上海市環境保護科技咨詢服務中心被限期整改6個月。
因環評文件編制質量較差,或未按要求承擔環評工作,或環評專職技術人員情況發生變化未及時報告,丹東輕化工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同濟大學、南京國環環境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淮河流域水資源保護局淮河水資源保護科學研究所、北京大學、核工業北京地質研究院等16家環評機構被限期整改3個月。
因在調整評價范圍申請中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業績材料,英德市德寶環境保護服務有限公司、新疆綠佳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被予以警告。
通報同時對存在提供虛假材料取得環評工程師登記或環評崗位證書等問題的58名環評技術人員分別予以注銷登記、撤銷環評崗位證書和通報批評。
環評過程全方位透明是治本之策
中國政法大學污染受害者援助中心主任王燦發,10多年來接手了上百例與“環評報告造假”有關的案例。他認為,有兩個原因,導致了環評報告可以輕易造假。
他認為,最主要的原因,是環評公司只對建設項目的業主單位負責。出于自身業務的發展需要,環評公司某種程度上成為業主單位雇傭來的“打通環評關節”的公司。而負責審批環評報告的環保部門,往往只注重“程序是不是合理”,而很少對程序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比如公眾參與部分,環保部門只看有沒有足夠多的簽字,而沒有調查這些簽字是真是假,這就給偽造提供了極好的空間。
“改變的辦法也簡單,一是盡早修改《環境影響評價法》,環評機構不再直接從建設項目中獲得‘業務機會’,而是通過一個專門的第三方競標平臺來獲得,增加環評機構自身的獨立性。二是環評過程全方位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的監督。這樣,無論是環評機構還是參與的專家,都不可能為所欲為。”
“允許未環評先上馬的項目補辦環評手續”,也是造成很多項目違法環評的原因所在。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建設單位可以申請補辦手續。實踐中,對于這一法條的理解存在“故意的誤會”。通常情況下,被要求補辦環評手續的企業往往認為,既然環保部門都要求補辦環評手續了,那么,這個建設項目環保部門肯定會批準的。但實際上,“違反了當地政府規劃的項目應屬違法項目。對于這種違法項目,即使補辦了環評手續,環保部門也不應該批準其環評報告。如果環保部門硬批,就面臨著吃官司的可能,同時還應承擔違法審批的責任。”
長期研究環境經濟學的北京大學教授張世秋認為,環評過程缺乏公眾監督,缺乏開放透明,也是環評可以隨意造假的原因之一。因此,應當大力鼓勵當地公眾、民間環保組織和環保志愿者參與到一些建設項目的前期論證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