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按照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統一籌劃、統一部署、統一推進,確保示范城市創建各項工作取得實效。
一、政府主導,鏈動全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一盤棋
市政府食安辦結合葫蘆島市實際,制定了《葫蘆島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實施方案》、《葫蘆島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管理與評價辦法(暫行)》、《葫蘆島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暫行)》。對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提出了十大工程的具體任務,設定了具體評價標準124條。7月17日,市政府第60次常委會審議通過了示范城市創建的三個文件,并以政府名義印發。9月4日,市政府召開了全市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對創城工作進行具體部署。9月26日,市政府召開了新聞發布會,發布了葫蘆島市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情況。
二、加強領導,成立一把手掛帥的創建工作領導小組
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對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黨委政府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要求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對各縣(市)區領導班子實績考核指標權重達到3%。同時,成立了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領導小組,市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掛帥任小組組長,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創建工作組織保障體系。
三、強化考核,以嚴厲考核保障示范城市創建有效落實
市政府食安委受市政府委托對2017年食品安全檢測工作進行評議考核。在市政府食安辦印發的《2017葫蘆島市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方案》中,推進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占50%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