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省食藥監局了解到,《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將于今年3月1日實施!掇k法》規定,糧食及其制品、畜產品及其制品、禽產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水產品、豆制品、乳品、食用油、食鹽、經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批準的地方特色食品、其他類別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將實施一品一碼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
據介紹,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臺,匯集相關行政主管部門追溯系統信息,通過編碼識別、身份信息比對等技術手段和驗證管理實現追溯食品和生產經營者等信息的共享。追溯食品的具體類別品種及其實施信息追溯管理的時間,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農業、海洋與漁業等行政主管部門確定,報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批準后,向社會公布。
食品生產企業在產品出廠前賦予追溯碼
《辦法》明確,追溯食品生產經營者是食品安全可追溯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嚴格落實進貨索證索票查驗與保存責任,建立電子記錄臺賬,如實采集記錄追溯食品生產、銷售、貯存、運輸、召回、處置等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信息,實現追溯食品來源可溯、去向可查,強化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與風險控制措施。
食品生產企業在產品出廠前賦予追溯碼;食用農產品、水產品生產企業在產品上市前賦予追溯碼;原糧、政策性糧食經營企業在糧食出庫前賦予追溯碼;食品進口商或批發經營者對境外、省外產品在本省上市前賦予追溯碼。追溯碼可以印刷或粘貼在產品包裝、容器或附隨標簽標識上,追溯碼記載信息應當與貨物相符合。
網絡餐飲服務平臺、提供者訂單信息保留6個月
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如實記錄網絡訂餐的訂單信息、送餐人員基本信息,信息保存時間不得少于6個月。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追溯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實施進貨查驗和記錄,并上傳相關信息。
追溯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食品生產、交付后的24小時內,按照規定上傳相關信息。
追溯食品生產經營者可以授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在相應信息系統直接提取信息。
消費者發現生產經營者違反本辦法規定提供的追溯食品不可溯源的,可以通過福建省食品安全檢測信息追溯管理平臺或其他食品安全投訴渠道,進行投訴舉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及時核實處理,并將結果告知投訴舉報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