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推動落實食品安全檢測主體責任,倡導誠信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以及《杭州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公開管理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相關規定,3月31日,臨安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首次發布第一份食品安全“黑名單”。
列入此次食品安全“黑名單”的臨安市共有10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都是嚴重違法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或屢教不改的食品違法企業。如臨安市章氏炒貨食品廠使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非法生產食品行為,臨安市石朋炒貨食品廠在生產過程中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臨安日升炒貨食品廠、方向明食品加工作坊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方斌食品加工作坊、謝旭鋒食品加工作坊、杭州林珍食品科技有限公司、臨安市貴客食品有限公司冒用廠名廠址行為,臨安市天目農特產品市場俞麗娟副食品經營部、臨安本源食品經營部非法銷售未經檢疫的生豬肉等行為等。
根據相關規定,“在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收購、運輸、加工、銷售過程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等12類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都將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單”,列入“黑名單”管理的期限原則上為一年。為進一步威懾列入黑名單的經營者,除實施重點監管、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同時,有關監管部門還將實施懲戒性監管:一是將其列入臨安市社會信用獎懲系統,落實懲戒措施;二是限制其三年內不得參加各種評先、選優活動,并取消當年申報各級財政扶持項目資格,兩年內不得申報;三是對其實施每季度至少監管一次,匯報一次食品安全生產經營情況的制度。
此次“黑名單”,已通過臨安市食品藥品安全信息網、臨安市電視臺、《今日臨安》等媒體予以公開曝光,接受百姓監督。下一步,臨安市將逐步落實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執行,在狠抓食品安全百日嚴打行動,加大對食品生產流通環節、餐飲服務等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的基礎上,形成“黑名單”對外發布長效機制,以引導企業自律經營,建立行業誠信體系。
(責任編輯:金利同建whl)

